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广鹰置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3371955444 |
法定代表人 | 彭鸿志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亚兴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平顶山碧桂园综合楼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稽罚字〔2019〕12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匡保山(执法证号:豫D01-573148)、杨晓伟(执法证号:豫D01-485250)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费收据、未检定电表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生活用电利润核算表。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7)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同意 |
处罚内容 | 处以每台(件)二百元的罚款,罚款合计捌万肆仟肆佰元整(844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5-5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