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山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3494275417 |
法定代表人 | 吴铅 |
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苗侯村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稽罚字〔2019〕32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赵萌星(豫D01-665260)、赵国清(豫D-01-354879) |
违法事实 | 平顶山市山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未经检定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笔录、调查笔录等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7)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同意 |
处罚内容 | 罚款1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9-10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