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圣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伪造检验结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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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宝丰县圣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2155420008XP |
法定代表人 |
王兵兵 |
地址 |
宝丰县永铭路61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稽罚字〔2019〕27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夏继忠D01-361563、王跃波D01-362069 |
违法事实 |
伪造检验结果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现场照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适用裁量标准 |
轻微违法行为,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减轻行政处罚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当事人未提出 |
法制审核情况 |
合格 |
集体讨论情况 |
讨论通过:对当事人处罚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叁万元(30000.00元)罚款;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壹万元(10000.00元)罚款。其中对法定代表人王兵兵罚款叁仟元(3000.00元)、对报告批准人周亚非罚款叁仟元(3000.00元)、对报告审核人李新霞罚款叁仟元(3000.00元)、对试验人马梦娜罚款壹仟元(1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7/8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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