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怡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价格违法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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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怡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761676953U
法定代表人 张明
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公正路交叉口东南角荣邦大厦14楼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字(2020)1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东如(豫D01-758939)、王海燕(豫D01-907733)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向商铺转售电过程中,高于政府定价销售电力
主要证据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证明;蓝湾新城商铺电费明细表;与电业公司的电费结算单;当事人退费说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处罚依据 《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适用裁量标准 从轻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12357.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8月17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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