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殡仪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400416845832F |
法定代表人 | 郭葱葱 |
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荆山路1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没收、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价监处罚(2019)5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毕磊(豫D01-620393)、王万青(豫D01.288191) |
违法事实 | 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 |
主要证据材料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河南省物价局、民政厅文件;殡仪馆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平板式火化机火化费统计表;殡仪车辆购置发票等。 |
处罚依据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从轻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同意 |
集体讨论情况 | 集体讨论 |
处罚内容 | 没收178155元、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11月1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