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洁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341222MA2MUN9F7Q |
法定代表人 | 刘曼 |
地址 | 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 |
行政处罚种类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专处字【2020】1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违法事实 | 在卫东区劳动路北段河南养正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劳动路店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安徽洁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产品“红花油TM草本抑菌油”外包装标注“传承百年畅销全球”内容。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主要证据材料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2017年修订)》第五条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听证 |
法制审核情况 | |
集体讨论情况 | |
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贰拾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7月3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