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永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728674710P |
法定代表人 | 郭红钦 |
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与新南环路交汇处 |
行政处罚种类 | 停止发布广告,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字〔2021〕31 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代福刚(16040030083) 赵晶磊(16040030148) |
违法事实 | 2021年3月31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代福刚、赵晶磊接到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永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彩页和广告牌照片,宣传内容含有“楼王、限号不限行、教育保障”等内容 |
主要证据材料 |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
处罚依据 |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七章第一节一和三的规定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依法审核 |
集体讨论情况 | |
处罚内容 | 1、罚款102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5.10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