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郏县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25MA45NFPY2M |
法定代表人 | 茹明杰 |
地址 | 郏县渣园乡宋堡村迎宾路路南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字〔2021〕8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夏继忠16040030043、王跃波16040030055 |
违法事实 | 该公司使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报告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检查、调查笔录 |
处罚依据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当事人未提出 |
法制审核情况 | 责令改正,处玖仟元(9000.00元)罚款 |
集体讨论情况 | 讨论通过:同意处罚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处玖仟元(900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9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