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清艳教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524104007751159623 |
法定代表人 | 郭长青 |
地址 | 平顶山市开源路中段园丁路路口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罚〔2021〕6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轩西民(16040030146)、刘强(16040030138)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了虚假的商业宣传 |
主要证据材料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适用裁量标准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同意 |
处罚内容 | 处以人民币二十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9-8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