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鑫源铁矿磁选有限公司(鑫堡选矿厂尾矿库)局部坝面坡度过大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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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鲁山县鑫源铁矿磁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237602301163
法定代表人 王宪伟
地址 鲁山县观音寺乡太平堡村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应急罚[2024]17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双民 16040024089、司新伟16040024097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9我们接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函》(非煤督【2023】63号),对重点县“六查一打”专项整治暨专家帮扶指导对鲁山县鑫源铁矿磁选有限公司(鑫堡选矿厂尾矿库)移送的问题,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跟踪督导,对问题一一梳理。检查当日:该单位处于停工状态,其中局部坝面坡度过大,依据《尾矿库安全规程》GB 39496—20205.3.20 尾矿堆积坝平均堆积外坡比不得陡于1:3,6.9.2尾矿库存在下列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之一时,应立即停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坝体出现大面积纵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渗透水高位出逸,出现大面积沼泽化;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的要求,应当判定为重大隐患。
主要证据材料 1.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函》(非煤督【2023】63号);2. 现场检查记录(平)应急现记〔2024〕执机动6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平)应急责改〔2024〕执机动6号;3.调查询问笔录2份:(1)对该单位厂长王国现的询问,(2)对该单位经理王四的询问; 4.聘请两名专家对鲁山县鑫源铁矿磁选有限公司(鑫堡选矿厂尾矿库) 进行的现场测绘图;5.现场照片。 证实“尾矿库局部坝面坡度过大” 这条问题确实存在。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适用裁量标准 参照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 ,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本机关于2024年 1月 18 日对鲁山县鑫源铁矿磁选有限公司(鑫堡选矿厂尾矿库)局部坝面坡度过大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违法一事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鑫堡选矿厂尾矿库局部坝面坡度过大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 所提取的证据及其证明事项: 1.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函》(非煤督【2023】63号);2. 现场检查记录(平)应急现记〔2024〕执机动6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平)应急责改〔2024〕执机动6号;3.调查询问笔录2份:(1)对该单位厂长王国现的询问,(2)对该单位经理王四的询问; 4.聘请两名专家对鲁山县鑫源铁矿磁选有限公司(鑫堡选矿厂尾矿库) 进行的现场测绘图;5.现场照片。 证实“尾矿库局部坝面坡度过大” 这条问题确实存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有3处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1项以上 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 严重等次 。 按照裁量基准对处罚幅度的要求:按照行业类别该企业属于高危行业。 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肆万壹仟(4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平顶山工行建西支行,账号 1707520319201021576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5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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