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安钢舞阳矿业铁山矿区工程项目部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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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安钢舞阳矿业铁山矿区工程项目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814402240844744568 |
法定代表人 |
聂文光 |
地址 |
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安钢舞阳矿业铁山矿区工程项目部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罚[2022]28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沈岩:16040024063 党培:16040024080 |
违法事实 |
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检查,文字资料 |
处罚依据 |
依据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规定 |
适用裁量标准 |
参照<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 一般等次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主体合法、程序适当、依据准确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给予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安钢舞阳矿业铁山矿区工程项目部,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 年 4月 28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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