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北京荷尔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公罚〔20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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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荷尔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2MA467CMJ6Q |
| 法定代表人 | 王朝选 |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与崇文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 罚款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卫公罚〔2023〕18号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陈思旭(16040022046)刘亚军(16040022023) |
| 违法事实 | 2023年8月16日,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着装出示执法证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与崇文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的北京荷尔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营业中,卫生许可证号:平卫公字〔2019〕第7号,有效期限为 2019年8月1日至 2023 年7月31日,已超过有效期。 |
| 主要证据材料 | 一、违法主体资格认定证据: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违法事实认定证据: 1、《现场笔录》(2023年8月16日);2、《监督意见书》(2023年8月16日);3、《询问 笔录(代某)》(2023年8月31日)及代某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北京荷尔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现场,拍摄照片1张。 |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 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 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和《公共场所卫生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 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 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以涂 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
| 适用裁量标准 | 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八十三的规定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通过 |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 处罚内容 | 警告 罚款1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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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