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叶县保安镇中心卫生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放罚﹝2024﹞1号
浏览次数: 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叶县保安镇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224169652870
法定代表人 郭勇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保安镇一村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圆(¥2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放罚﹝2024﹞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张强16040022006、朱亚平16040022042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主要证据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个人剂量检测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个人剂量检测报告、《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2份、现场拍摄照片3张。
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一百二十四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未提出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圆(¥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8月20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