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医罚〔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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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00416846376T
法定代表人 杨振民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49号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医罚〔2024〕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郭新华16040022039、 张璐璐16040022026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中的查对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病历管理制度
主要证据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1份;相关医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共19份、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3份、询问笔录13份、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2份、临时医嘱情况说明2份、证人证言4份;患者部分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注射用维库溴铵说明书复印件1份;医院管理体系文件医教研管理手册部分复印件1份;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部分复印件1份;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部分复印件1份。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年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同意
处罚内容 同意 警告,罚款4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5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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