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汝州市济仁糖尿病医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医罚[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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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汝州市济仁糖尿病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482766224702M |
法定代表人 |
杨楠 |
地址 |
汝州市南环路(万明路)与城垣路交叉口东200米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卫医罚[2023]6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张慧 (16040022010) 张怡(16040022008)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听力筛查仪器(规格为 Type1077)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筛查仪和探头校准并予以记录;人工流产病历中没有建立术后随访记录表,人工流产病历存在医师未签名以及机打签名代替电子签章的违法行为。 |
主要证据材料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询问笔录(2023-7-7)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门诊复印件2份;现场拍摄照片4张。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九)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年版)》二十一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 8月 23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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