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鲁山县马楼乡众晶鑫宾馆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公罚〔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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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鲁山县马楼乡众晶鑫宾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23MA40Q69267
法定代表人 康孩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马楼乡贾集村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公罚〔2021〕6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张向伟(16040022017)、罗 靖(16040022037)
违法事实 2021年09月14日,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张向伟、段福花(执法证件号码:16040022017、16040022038)对鲁山县马楼乡众晶鑫宾馆进行国家“双 随机”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1、该宾馆经营者康孩、前台收银人员张利军2人现场不能提供健康合格证明;2、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未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3、卫生检测结果未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4、该宾馆现场不能提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5、现场未见到顾客用品用具消毒间;6、该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茶杯、口杯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消毒、保洁;7、该宾馆现场不能提供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
主要证据材料 1、《现场笔录》2份(2021-9-14)(2021-9-30); 2、《询问笔录(康孩)》1份(2021-9-14);3、《询问笔录(张利军)》1份(2021-9-16);4、 卫生许可证照片1张(2021-9-14);5、 营业执照照片1张(2021-9-14);6、 经营者康孩身份证照片1张(2021-9-14);7、 前台收银人员张利军身份证照片1张(2021-9-14);8、 健康证(康孩、张利军)复印件1份(2021-9-30);9、 检测报告(编号为:KLJC[2021]-09-(GC)-0107;报告日期为2021年9月25日)复印件一份(2021-9-30);10、现场拍摄照片7张。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的规定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八项“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的规定。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的规定。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的,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的规定。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的规定。
适用裁量标准 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八十三的规定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2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2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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