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郏县堂街镇中心卫生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放罚〔2021〕4号
浏览次数:
次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郏县堂街镇中心卫生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425417005712H |
法定代表人 |
梁战奎 |
地址 |
河南郏县堂街镇堂西村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卫放罚〔2021〕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赵金磊(16040022025)、 张强(16040022006) |
违法事实 |
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
主要证据材料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决定书》复印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书》复印件;《询问笔录》1份。 |
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一百二十一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02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