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中医医院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平卫医罚〔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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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中医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00416846480Y
法定代表人 李德江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北段西4号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医罚〔2022〕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16040022026 、16040022039
违法事实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未按规定申请审核临床用血。
主要证据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4份;《现场笔录》;处方复印件3张;临床输血申请单复印件13份。
处罚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4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7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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