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石宁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
行政处罚种类 | 限制从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卫医罚〔2022〕3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同一患者3次住院病历中多次代签其他医师签名以及代签患者授权委托人的签名。, |
主要证据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6份;《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4份;《现场笔录》;《询问笔录》7份;曹xx住院病历复印件3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复印件7份;医师外出会诊相关资料复印件1套;情况说明1份;便函1份;法院传票复印件3张。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同意 |
处罚内容 | 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18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