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华佳禾口腔门诊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2MA485TC63T |
法定代表人 | 孟佳 |
地址 | 新华区光明路街道长青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王庄新村47号 |
行政许可类别 | 普通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平)医广〔2024〕第08-05-4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李海涛(16040022036) 王培培(16040022047) |
行政许可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4/8/5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行政许可内容 | 同意发布医疗广告(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4/8/5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5/8/4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