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新华佳禾口腔门诊部同意发布医疗广告(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的行政许可公示 (平)医广〔2024〕第08-05-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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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新华佳禾口腔门诊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2MA485TC63T
法定代表人 孟佳
地址 新华区光明路街道长青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王庄新村47号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医广〔2024〕第08-05-4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李海涛(16040022036) 王培培(16040022047)
行政许可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4/8/5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行政许可内容 同意发布医疗广告(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4/8/5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5/8/4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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