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平顶山尖峰眼科医院发布医疗广告(影视)的行政许可公示 (平)医广〔2022〕第08-0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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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平顶山尖峰眼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3MA47DRTG0X
法定代表人 刘剑
地址 卫东区建设路中段北30号院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医广〔2022〕第08-03-26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李海涛(16040022036) 王国华(16040022001)
行政许可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2/8/3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行政许可内容 同意发布医疗广告(影视)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2/8/3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3/8/2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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