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丰县金方堂兽药店销售劣兽药的行政处罚公示
浏览次数:277 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宝丰县金方堂兽药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21MA9FD9WY43
法定代表人 胡XX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农(兽药)罚〔2024〕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李亚东16040019002 刘冠博16040019092 陈智超16040019070
违法事实 依据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兽药盒饲料及其添加剂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金方堂兽药店经营的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生产厂家:长沙金方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31001)进行监督抽检,后经河南省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技术研究院对该批次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2024J2203,详见附件),报告显示该批次样品不符合兽药质量标准。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一)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二)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三)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四)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之规定, 经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监督抽检化验,胡XX(宝丰县金方堂兽药店) 经营复方维生素B注射液为劣兽药 。
主要证据材料 1、平顶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兽药和饲料及其添加剂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复印件,书证,证明抽检的原由。 2.河南省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样品编号Y2024J2203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书证,证明抽检的兽药经检测不符合规定,判定为劣兽药的依据。 3、当事人胡XX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书证,证明当事人身份。 4、宝丰县金方堂兽药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共1页);书证,证明经营主体。 5、宝丰县金方堂兽药店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共1页);书证,证明具有经营的行政许可。 6、宝丰县金方堂兽药店兽药抽检单复印件1份(共1页);书证,证明该批兽药的抽检情况。 7、宝丰县金方堂兽药店兽药购进凭证复印件1份(共1页);书证,证明该批兽药的购进数量。 8、当事人胡XX询问笔录1份(共3页);证明违法行为活动。
处罚依据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适用裁量标准 参照《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中《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项: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劣兽药的;裁量阶次: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①经营劣兽药未审核并保存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材料,5个品种以下,或5批次以下,或货值金额低于2万元的。②经营劣兽药审核并保存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材料,10个品种以下,或10批次以下,或货值金额低于5万元的;行政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经营的劣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劣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低于3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低于15万元罚款。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一、 没收未出售涉案的兽药复方维生素B注射液20盒。 二、 处货值3倍的罚款:120元×3倍=36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