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对郏县第二人民医院取水许可延续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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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郏县第二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254170057399
法定代表人 肖钦克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水行许字〔2025〕17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5/7/8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延续许可决定书、延续评估报告、承诺书、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行政许可内容 决定批准郏县第二人民医院延续取水申请,年许可水量53.93万m³,主要用于院区供热、制冷系统,有效期自2025/7/8至2030/7/7。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5/7/8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5/7/8-2030/7/7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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