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MA9N0D675H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峰 |
地址 | |
行政许可类别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平水行许字〔2023〕39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行政许可依据 | 《水法》第十九条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3-12-11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书,建设水利项目所依据的文件,拟报请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告知承诺书 |
行政许可内容 | 平顶山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国家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至 平顶山市新城区)高温水网项目跨越昭平台灌区北干渠,穿越应河、 白石营沟、焦庄东沟工程建设方案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3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三年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