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对河南正鑫特种卷绕材料有限公司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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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正鑫特种卷绕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67949451XK |
法定代表人 |
刘亮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任油路2号厂区内 |
行政许可类别 |
核准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平水行许字〔2022〕75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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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依据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2/1/10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取水许可申请书、水资源论证表、承诺书、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
行政许可内容 |
一、同意河南正鑫特种卷绕材料有限公司年取水量为0.3535万m3。取自厂区地下水自备井,井深40米,全部用于该单位日常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采用的生活用水定额105L/人*d,符合《河南省地方用水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根据河南省水环境检测中心分析检测报告结论,取水水源水量、水质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本项目污水由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集中抽取,不向外退水,对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要求,在取水口安装经检验合格的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标准安装传输设备,确保与全市水资源管理系统联网运行。并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和水量监控,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 四、我局委托平顶山市节约用水中心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按照我局或我局委托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单位的要求,做好取用水总结、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取用水统计填报等相关工作,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下一年度用水计划。 五、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该项目用水需求,你单位应及时向平顶山市节约用水中心报备,并主动封闭自备井。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2-01-11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2-01-11至2027/1/10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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