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对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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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4004168456803 |
| 法定代表人 | 李延河 |
| 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西环路与叶宝路口西100米 |
|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 双随机检查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张洋(16040018058)、路绳力(16040018003)、王建营(16040018035)、张方(16040018036) |
| 行政检查依据 | 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 |
| 行政检查内容 | 对管理制度,节水制度档案,节水技术档案,计量实施配备,用水管网(设备),宣传工作的检查。 |
| 行政检查时间 | 2024-06-06 15:20:25 |
| 行政检查地点 | 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
| 行政检查结果 | 未发现问题 |
| 行政检查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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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