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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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7407149221 |
| 法定代表人 | 肖珷 |
| 地址 | 平顶山新华区香山街 |
|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 双随机检查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边松涛(16040018037)、袁文卿(16040018046)、谢晓龙(16040018047)、高魏霆(16040018021) |
| 行政检查依据 | 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 |
| 行政检查内容 | 对管理制度,节水制度档案,节水技术档案,计量实施配备,用水管网(设备),宣传工作的检查。 |
| 行政检查时间 | 2024-05-09 08:31:30 |
| 行政检查地点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院内 |
| 行政检查结果 | 未发现问题 |
| 行政检查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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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