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安泰华矿用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2667245217A |
法定代表人 | 朱亲 |
地址 | 平顶山市高新区开发路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北角100米 |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 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张方、潘红伟 |
行政检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行政检查内容 | 节约用水的情况 |
行政检查时间 | 2021-08-18 8:50:15 |
行政检查地点 | 平顶山市高新区开发路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北角100米平顶山市安泰华矿用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
行政检查结果 | 发现非法取水,向水政监察支队移交。 |
行政检查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