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泰洋建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3MA46QDIE8J |
法定代表人 | 王延军 |
地址 | 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乡平郏东路小店村南100米路东 |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 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张方、潘红伟 |
行政检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行政检查内容 | 节约用水的情况 |
行政检查时间 | 2021-08-19 9:14:40 |
行政检查地点 | 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乡平郏东路小店村南100米路东平顶山市泰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 |
行政检查结果 | 用水正常,未发现问题。 |
行政检查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