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平交罚字[2024]第090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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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绿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562479826A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平交罚字[2024]第0900030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平顶山市绿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为无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案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无陈述申辩无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23 00:00:00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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