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平交罚字[2024]第0800023号
浏览次数: 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平交罚字[2024]第0800023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王x(黄色吉Exx856)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无陈述申辩无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23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