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3MA40HDGR54 |
法定代表人 | 杨连成 |
地址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平交罚字[2023]第1200026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违法事实 | 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案 |
主要证据材料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陈述申辩无听证 |
法制审核情况 | |
集体讨论情况 |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15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