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2104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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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林伟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治超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10400018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并责令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4-6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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