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210400047
浏览次数: 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四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3171806068H
法定代表人 陈艳霞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治超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10400047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9号)第六十条第(二)项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并责令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4-14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