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82MA482H3M8A |
法定代表人 | 司良成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夏店镇磨庄村村委会北800米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0482环罚决字〔2024〕50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违法事实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机未运行、电源不通,污泥压滤机长期未运行的违法事实。 |
主要证据材料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 |
适用裁量标准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
法制审核情况 | |
集体讨论情况 | 通过 |
处罚内容 | 给予罚款贰拾壹万叁仟壹佰肆拾叁圆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 1 月19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