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恒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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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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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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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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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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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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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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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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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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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内容 |
河南恒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恒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等材料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租赁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内2栋已建标准化生产厂房进行建设,设计生产规模为年生产锰酸锂18000吨,总投资3亿元。新建4条锰酸锂生产线。项目原料为单质锰、碳酸锂、氯化铵、钢球。产品为锰酸锂(粉料)。原料为单质锰、碳酸锂和催化剂氯化铵及纯水。生产工艺分两步,一是单质锰氧化得到四氧化三锰,二是四氧化三锰和碳酸锂混合烧结,得到锰酸锂。具体为:单质锰球磨、氧化、压滤、洗涤、电烘干、混料(加入碳酸锂)、烧结(电加热)、均化、筛分除铁、包装。主要设备为球磨机、氧化釜、干燥机、自动装钵系统、电加热辊道窑自动封装机等。 二、该《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球磨和中转仓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和氧化工序产生的氨气和氯化氢经纯水喷淋吸收后经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后续装钵、烧结、上料、筛分、分装等废气分别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共设置4根排气筒。废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限值,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A级企业要求。 2、项目无工艺废水外排。生产过程中压滤水直接回用氧化工序;冲洗水经膜过滤后浓水进入氧化工序,清水回用冲洗工序。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满足《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直接回用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纯水制备废膜由厂家回收,废匣钵和铁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压滤机膜、实验室废液等,全部妥善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厂分区防渗,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4、加强设备噪声防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4-5-16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5年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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