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丰县顺成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固体废弃物 年产90万吨超细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浏览次数:
次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
行政许可类别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行政许可依据 |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
行政许可内容 |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宝丰县顺成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固体废弃物年产90万吨超细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鲁阳电厂北侧宝丰县吉森实业有限公司院内,本次工程拟建设年产90万吨超细粉生产线,主要新建生产车间(含燃气热风炉)、原料仓库、原料中间仓和转接点、磨机渣仓等设施,租用宝丰县吉森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的产品缓冲仓和散装产品仓。项目原料为粉煤灰,高炉水淬矿渣和炉渣等,在原料仓中储存。产品为超细粉,含水率低于0.5%。本次工程主要设备为给料机、带式输送机、除杂筛、除铁器、下料器、立式磨、磨机选粉机、燃气热风炉、渣仓、散装机等。项目工艺为:原料经下料、输送、筛选、立式磨机磨粉、热风炉烘干、选粉机选粉、得到产品,选粉不合格物料及粗粉返回磨机。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生产和运输过程落实“五到位一密闭”。 2、运营期项目不设置露天堆场,原料储存、输送均位于封闭暂存库或廊道中,原料库、中间仓和成品仓等仓库全封闭,配套袋式除尘器;产品运输采用罐车,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热风炉燃用天然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磨机内超细粉经选粉机筛选后粗粉返回磨机,细粉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收尘后,部分尾气返回窑头与热风混合循环,部分尾气达标排放;部分无法一次磨粉废渣经渣仓暂存后送至磨机再次加工。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厂区雨、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新增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全部废水综合利用,无废水外排。厂区分区防渗,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4、分选机、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防控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5、固废中磨机回收粉尘为产品,渣仓回收粉尘做为原料使用,成品仓和缓冲仓回收粉尘作为产品外售;除铁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落实运输管理,密闭运输,控制车速,及时清洗,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油品等,防范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全厂落实用电监管和污染防治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监管部门联网。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和鲁山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
行政许可机关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