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超导热特种石墨新型材料中试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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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内容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超导热特种石墨新型材料中试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等材料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石龙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现公司厂院内,在厂内空闲场地建设年产新型沥青黏结剂400t/a项目。项目为探索沥青和煅后焦混合后不同的加工温度和时间及煅后焦的比例等参数,试验改进沥青粘结剂,最终提升石墨品质。原料为煅后焦和固体沥青。主要利用厂区内空闲厂房,不新增建筑,建设破碎机、真空混炼机及配套的冷凝设备、冷却机、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包括:原料破碎、配料、混炼高温真空改质、冷却、成品(送后续试验线用作原料)。 二、该《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营。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项目需按照中试装置运行管理要求进行运营和管理,同时落实相应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和设施运行管理要求。同时你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建设标准按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要求执行。 2、废气:破碎混合工段废气采用覆膜式袋式除尘器;混炼高温真空改质废气经冷凝后+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和冷却废气一起经电捕焦处理后排放;生产区封闭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化工行业A级企业要求等相应限值要求。 3、本项目工艺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间接冷却水作为厂区洒水抑尘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区域规范采取防渗措施,有效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4、破碎机、真空机、风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采取置于车间内、基础减振等措施防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5、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废焦油、废闪蒸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包装物由厂家回收;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行政许可有效期
行政许可机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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