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浏览次数: 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内容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公众参与说明等材料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涉及宝丰县、鲁山县,设计建设换热首站、一次管网、中继站(远期工程建设)、热力站、二次管网组成,以鲁山县境内的平顶山发电分公司为热源,通过热交换站和管网向宝丰县城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和高铁站区等供热。换热首站位于平顶山发电分公司院内西部,供热管线经过鲁山县鲁阳工业园、宝丰县杨庄镇和县城区。项目包括近期(分为两期)和远期工程,近期中一期内容为包括换热首站、一次管网(双管)22.35km,热交换站16座,二次管网(双管)58km;二期包括一次管网(双管)11.22km,热交换站41座,二次管网121km,近期供热范围为宝丰县主城区和火车站片区。远期扩建换热首站,一次管网(双管)49.66km,热交换站194座,二次管网(双管)137km,远期供热范围为宝丰县东部工业区、南部产业集聚区和高铁站片区,增设一座中继站。热交换站使用用热单位现有房间,不新增占地。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预制直埋热水保温管,外设保温层,内层为钢管。首站主要设备为热网加热器和板式加热器,循环泵、凝结水回水器等,换热站设备为板式换热机组、循环泵和补水泵等。热管线下穿应河、兴宝公路、昭平台北干渠一支渠和焦柳铁路,上跨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利用现有废弃铁路桥铺设,不新建跨渠桥梁)。一期工程完成各穿(跨)越工程施工,后续不再实施。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和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范措施等环境管理要求。试压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农灌、道路洒水抑尘,禁止向应河等周边地表水体排放;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不外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防控施工噪声影响。 2.换热首站和热力站软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为清净下水,换热首站废水排至平顶山发电分公司院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热力站废水排至现成污水管网,进入宝丰县城污水处理厂。换热首站和热力站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基础、墙体隔声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换热首站2类)限值。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严格的施工计划,划定施工作业带,施工时所有车辆设备、施工人员的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施工作业带内,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施工区域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减少土方堆存时间,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复耕或绿化。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和宝丰分局负责辖区内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行政许可有效期
行政许可机关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