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二线鲁山分输站-新华区石桥营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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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内容 你单位上报的由平顶山坤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二线鲁山分输站-新华区石桥营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等材料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宝丰县、鲁山县和新城区,设计建设1座石桥营分输站和3段输气管线,干线为西二线鲁山分输站-石桥营分输站,两条支线分别为石桥营分输站-平燃公司已建管网段和石桥营分输站-新城区产业集聚区调压柜段,市局于2020年11月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平环告知承诺[2020]6号。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始建设。由于项目配套分输站位置进行调整,根据生态环境部《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涉及重大变动,本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调整之后项目共包含三段输气管线,总长14.1km,沿线新建站场1座,新建阀井1座。其中输气管线包括:①气源连接线(鲁山分输站-辛集分输站):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为D406.4mm,线路长度为2.5km。②干线(辛集分输站-余官营阀井):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为D273.1mm,线路长度为11.3km。③互连互通连接线(辛集分输站-现状南海加气站):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为D273.1mm,线路长度为0.3km。现状实际管线工程涉及变化新增的输气管道(鲁山分输站~辛集分输站、辛集分输站~桃园村北、辛集分输站~现状南海加气站)目前尚未铺设,管线工程中不涉及变化的输气管道(余官营阀井~桃园村北段)已基本铺设完成。 二、该《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和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范措施等环境管理要求。试压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农灌、道路洒水抑尘,禁止向应河、金鸭河等周边地表水体排放;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不外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防控施工噪声影响。 2.辛集分输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基础、墙体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限值。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限值要求。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严格的施工计划,划定施工作业带,施工时所有车辆设备、施工人员的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施工作业带内,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施工区域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减少土方堆存时间,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复耕或绿化。 4.针对天然气管道燃气输送以及储存可能发生风险事故类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和宝丰分局以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行政许可有效期
行政许可机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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