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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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平顶山市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MA9F05QM6D
法定代表人 王海超
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65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环审[2020]1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内容 平顶山市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涉及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鲁山县,起点位于鲁山县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11号澎河分水口门分水闸,沿澎河右岸铺设管道,经贺唐村西、营西村西、张良镇西,在贾寨村南折向东,经郝庄北、余庄村北、石庙村北、朴实头村北、萧何村南、沽托村南、韩信村南、谭庄村北、渠庄村北、在洼陈村北与11号叶县供水工程输水管道交叉,然后经吉村南、李三庄村北、曹镇乡南、秦庄村北,在褚庄村西折向北,于褚庄西北设提升泵站,经陶寨村西北在潘庄村东穿越沙河,经苗侯村东至南环路,终点是白龟山水厂、九里山水厂,管线全长37.1km。褚庄提升泵站之前采用重力流供水,管材均选用K9级DN2000球墨铸铁管道。泵站之后白龟山水厂和九里山水厂管道管材均采用K9级DN1600球墨铸铁管道。南水北调11号分水口设计下泄流量为26m3/s保持不变,拟在澎河分水口下游新建连接池,联接输水管道和分水闸口;接输水管道6.5m3/s;分水闸剩余下泄流量19.5m3/s入澎河作为水库的生态补充水。 管线沿途穿越河流4处,分别为澎河(右侧跨)、冷水河、白龟山水库南干渠及沙河,南干渠和澎河采用顶管法;穿越冷水河为开挖,穿越沙河方式为沉管,采用倒虹吸的方式输水。穿越郑万高铁1次,采用防护套管内穿钢管型式;穿越主要公路7处,分别为国道G311、李苗路(2处)、黄河路、宁洛高速、规划南环路和在建西环路,采用顶管穿越。项目在张良境内穿越西气东输管线,穿越方式为下穿。其他地表为开挖施工方式。新建褚庄提水泵站1座,提升泵站位于褚庄村西占地30亩,泵站工程主要有由进水池、主厂房、副厂房及厂区、出水管线等部分组成。采用一级泵站提水,其中白龟山水厂管线水泵扬程约68.07m,九里山水厂管线水泵扬程约42.17m。项目管道除南水北调一级区外为地上线,全部为地下管,施工结束后地表全部进行生态恢复和复耕。 二、该《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营运区泵站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取水口施工营地禁止设在保护区内。同时施工现场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允许废水以任何形式流入澎河河道。试压废水经消能处理后方可就近排入沟渠内。 3、泵站雨、污分流。泵站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作为项目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4、泵站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施工期禁止夜间运输。 5、弃土和顶管施工泥浆等综合利用或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不外排。 6、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运营期加强管线维护,防范区域污染物进入输水管线。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和湛河分局须加强辖区内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经办人:环评科 2020年5月23日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0-05-23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5-05-23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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