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祥顺发混凝土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3300466349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发 |
地址 | 北渡办事处谢庄村 |
行政处罚种类 | 土地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自然资罚字[2021] 17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16040014165 |
违法事实 | 违法占地建混凝土站 |
主要证据材料 | 询问笔录 现场勘测笔录 听证笔录等 |
处罚依据 | 土地管理法 76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第五条第二项第一目和第三目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对其处罚 |
处罚内容 |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对其违法占地处于114478.6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2月9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