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利民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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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任国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平顶山市司法局
行政许可类别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司基变决字〔2024〕第3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张蕾(16040011016)、孙金辉(16040011020)
行政许可依据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4年8月26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基本情况
行政许可内容 平顶山市新华区利民法律服务所主任由郜元俊变更为任国斌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4年8月26日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4年8月26日至2049年8月29日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司法局
备注 平顶山市新华区利民法律服务所主任由郜元俊变更为任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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