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司法鉴定人徐亚星执业资格准入登记审核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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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徐亚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登记事项审核转报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司鉴许准字〔2021〕第17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康云峰(16040011009) 高文兵(16040011010)
行政许可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1年6月16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申请书、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业务成果材料、退休证或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出具的未被开除公职证明、所在单位同意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2寸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行政许可内容 个人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准入登记事项审核转报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1年5月6日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司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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