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司法局开展关于对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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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3141000032689725XB
法定代表人 李兴芳
地址 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公寓四楼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双随机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海洋16040011011 韩依芳16040011013
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行政检查内容 1.查看法律援助案件是否按文书格式规范整理、是否存在案卷整理漏项的情况、是否存逻辑性错误的、是否存在案卷该填写的不填写,该签字不签字的情况; 2.检查是否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台账,台账是否完善,填写是否规范、齐全; 3.检查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是否入卷。
行政检查时间 2025-06-27 09:47:26
行政检查地点 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
行政检查结果 合格
行政检查机关 平顶山市司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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