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附件1)、《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附件2)、《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科室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2.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3.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2023年4月1日
附件1
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抽查事项 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年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市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 市司法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区律师事务所 | 不低于10% | 不低于1次/年 | 现场检查 | |
2 | 市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市司法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 不低于5% | 不低于1次/年 | 现场检查 | |
3 | 市司法局 | 公证机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 市司法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公证机构 | 不低于10% | 不低于1次/年 | 现场检查 | |
4 | 市司法局 | 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检查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 市司法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 不低于5% | 不低于2次/年 | 现场检查 |
附件2
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市/县级) | 检查时间 |
1 | 律师行业 | 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 | 市区律师事务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司法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2 | 司法鉴定行业 |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检查。 | 司法鉴定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司法局 |
|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附件3
2023年度平顶山市司法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序号 | 清单中的抽查项目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 方式 | 检查 对象 | 检查 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次/年 | 检查 时间 | 责任 科室 | |
抽查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
1 | 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对律师事务所的行政检查 | (一)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 不定向抽查 | 市区律师事务所 | 现场检查 | 15% | 1次/年 | 2023年5月至10月 |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 |
2 | 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和律师的行政检查 | (一)抽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不定向抽查 | 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 现场检查 | 5% | 1次/年 | 2023年5月至10月 |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 |
3 | 公证机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对公证机构的行政检查 | (一)组织建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不定向抽查 | 全市公证机构 | 现场检查 | 15% | 1次/年 | 2023年5月至10月 |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 |
4 | 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 不定向抽查 |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 现场检查 | 15% | 1次/年 | 2023年4月至10月 |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和司法鉴定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