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民政局权责清单 | ||||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 ||||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事项类别 |
1 | 新建、改扩建公墓审核 | 无 |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新建、扩建公墓,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 其他职权 |
2 | 取缔擅自兴建的殡葬设施 | 无 |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其他职权 |
3 | 养老机构备案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 其他职权 |
4 | 慈善信托备案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五条:“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第二十一条:“慈善信托备案申请符合《慈善法》、《信托法》和本办法规定的,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7日内出具备案回执;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理由和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 | 其他职权 |
5 |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 | 无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六条:“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 其他职权 |
6 | 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 | 无 | 《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于2013年8月15日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其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将拟用名称向所在地省辖市、县(市)民政部门备案。”《关于加强全市大型建筑物暨居民住宅区名称备案的通知》(平地〔2018〕2号)名称备案管理范围“新华区、湛河区、卫东区、石龙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的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到平顶山市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县(市)范围内的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到所在地县(市)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 其他职权 |
7 | 市级慈善表彰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一条:“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7号):“建立慈善表彰奖励制度。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立慈善表彰奖励制度。开展“河南慈善奖”评选表彰,对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组织予以表彰。建立完善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嘉许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 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