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来源: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 浏览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兹有我委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杨敬周,男,执法证号:16040003013,执法单位: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行政执法证件现声明作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即时失效。

特此公告。

 

 

2023年1月11日

(联系人:法规科 联系电话:266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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