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燃气文〔2024〕28号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优化对外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平燃气文〔2024〕28号
公司各部室、各单位:
为持续提升用户办事便利度,现将“燃气用户信息变更”“燃气用户报装”两项对外公共服务事项要求如下,请各单位严格落实。
一、对外公共服务事项制度
1.执行告知承诺制
办理各项业务时,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向用户主动告知业务办理所需的材料及设定依据,对材料齐备的即时受理、即时办结。
2.执行容缺受理制
对用户办理业务缺失材料的应先行办理业务,同时告知用户补齐相关材料;因补齐补正资料不符合要求造成业务无法办理的,应立即告知用户,待补正后即时推送业务办结单,禁止以用户未携带相关材料等理由拒绝受理。
3.执行限时办结制
所有业务应即时办结;需与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应留下用户联系方式,办理结束后立即推送办理结果,办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0.5个工作日。
二、业务办理“零费用”
所有业务办理“零费用”,禁止以打印材料、人工费、工本费、办公耗材等为由向用户索取不合理费用。一经发现立即调岗通报,情节严重的离岗处理。
三、办理环节“一站式”
推行“一站式”服务,并联推进,全流程由服务管家全程代办代跑,无需用户参与,办理完成后即时推送办结信息。同时,禁止内部环节体外循环,所有业务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平顶山市工程改革系统办理,接受平台监督检查。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用户自选服务管家制”
1.推行首问负责制。即收到用户业务办理申请的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热情主动地接待、受理,负责解答或转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办理,并跟踪业务办理全流程,直至该项业务办理结束。(后附: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推行用户自选服务管家制。用户可在其辖区内自选服务管家,服务管家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所在辖区域内用户用气问题收集、业务咨询宣传、代办代跑等工作。(后附: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管家网格化明细表)
五、业务办理互联互通
用户通过线下渠道申请业务办理的,应立即录入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线上线下办理业务互联互通;用户通过“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豫事办APP、“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平顶山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线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应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办理完成后即刻推送信息。
由公司驻派行政审批业务人员与工商业务、规划业务、不动产业务办理等窗口紧密对接并获取用户联系方式等信息,即时推送获得用气服务指南、服务流程的同时进行电话回访,为用户“零上门”办理获得用气业务打牢基础。
附件:1.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管家网格化明细表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