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现将《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做好我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的申报管理工作。
附件: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2015年5月20日